许多华人朋友在入籍时,可能选择把身份信息都改成了英文名,以至于自己所有的英文信息和自己原有的中文信息完全不配套,这个现象全世界范围的华人圈内都是非常火的!
以至于,有一位叫Beau Jessup的16岁小姑娘就靠着给中国人取英文名,赚了几十万人民币!入籍改为英文名,已经成了一种“潮流”,但是这种潮流下“暗藏玄机”!
如果,再次发生和国内生意、业务、财产等问题出现时,如何证明“英文名”的自己和“中文名”的自己是一个人?
这种怎么证明你妈就是你妈,你爸就是你爸的千古难题,往往就是因为改护照英文名儿产生的。
而此前,国内媒体就曾报道,因入籍改成英文名字的麻烦!
据悉,今年年初沈阳汪的母亲过世,母亲生前和父亲有一套房子,最近80多岁的父亲想把房子卖了,和子女生活在一起。
“这套房子虽说在我爸名下,但属于老两口的共有财产,母亲过世后,按法律规定,我们2个儿子、2个女儿都有财产继承权。”汪女士说:“如果父亲想卖房的话,必须得4个子女都到场签字公证自愿放弃财产继承才行。”
汪女士说,她们4个兄弟姐妹对于放弃财产继承都没有异议,但要到场签字公证时却发现,难题出现在了大弟弟身上。“他已经入了外国籍,有了外国名,想证明俩名都是他,可就难了!”
这位“大弟弟”长大后就在外上学,早早入籍,资料也都是英文的,户籍已经迁出,现在也没有身份证,只有护照上的外国名字。
如何才能证明他是爸爸的儿子,才能签署放弃财产的证明?
就连放弃财产都这么麻烦,更不要说是想要回国继承财产了…
无论是到国内户籍地派出所,还是国外,都只能单方面证明,却没法证明两个名字都是同一人的。这就成了一个死循环,让人觉得这辈子似乎都没办法证实你妈就是你妈了!
一般情况下,入外国籍,国外会记录下他原来的中文名字,但遇到有些国家的户籍系统更新后,原来的记录都没有了,无法提供。
最专业的办法可以是这样:首先咨询中外双方领事馆,一般退出国籍后会开具一份退出国籍证明书!
然后在办理“同一人公证”时,首先应由外国当地公证人公证,然后送该国外交部认证,最后由中国领事馆认证。
虽说手续复杂,劳命伤财但是这似乎是唯一一个可以证明自己的身份的方法。
看来,这个麻烦可是真的不小!修改英文名需要谨慎了!不要因为一时追求洋气,就给自己带来这么多的麻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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